浙江金华:房屋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严查经营贷资金违规购房

临房网 2021-08-05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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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晚间,金华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凡在金华市区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通知表示,对金华市区限房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以及购房意向登记人数大于当期批准销售房源数的新上市<不含已开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当地公证机构采用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并明确每批次的选房人数。优先满足“无房家庭”“引进人才”首套房购房需求。

  通知表示,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利用信贷资金投资投机行为。加大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力度,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从严查处消费贷、经营贷等信贷资金违规购房行为。强化购地资金来源审查,确保竞买企业购地资金依法合规。

  通知表示,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管理,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广告、违规收费、捂盘惜售等行为。加强网络、自媒体等媒介发布价格管理,严厉打击煽动价格上涨、散布不实市场信息、恶意炒作房价等行为。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管理,严厉打击经营行为不规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

  通知表示,还将试试公证摇号销售、加强二手住宅价格监管、加强金融监管、加强住宅品质管控、更名管理等。

  值得注意的是,7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约谈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5个城市政府负责同志,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履行城市主体责任,针对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调控和监管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报道指出,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5个城市今年上半年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和住宅用地价格增长过快,市场预期不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会议宣布,将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市纳入房地产市场监测重点城市名单。


    编辑者:m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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